深圳湾口岸停车攻略(深圳停车场收费标准有哪一些)
沈芳蕤 • 2024-03-03 02:32:29 • 次
深圳市停车场收费标准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 年版)》,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放设施(住宅小区停车场除外)服务收费标准由政府定价。目前,我市社会公共类、交通枢纽、旅游景点等停车场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其余的停车场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深圳市停车场收费标准(社会公共类)停车场名称 收费标准政府投资建设(含合 资建设)的机关、事 业单位办公场所配套 停车设施,公办学校 配套停车设施,政府 投资建设(含合资建 设)的公园、博物馆、 图书馆、书城、青少 年宫、文化宫、体育 场馆、音乐厅、影剧 院、会展中心、新闻 单位等场所配套停车 设施。
一、实行政府定价的社会公共类停车设施停车收费指导标准:
1.一类地区: (1)工作日:①高峰时段(8:00-20:00)首小时15 元,第二小时起1.5 元/半小时。②非高峰时段(20:00-次日8:00)1.5 元/小时。(2)非工作日:首小时 5 元,第二小时起1.5 元/小时。
2.二类地区: (1)工作日:①高峰时段首小时 10 元,第二小时起1 元/半小时。②非高峰时段 1 元/小时。 (2)非工作日:首小时 4 元,第二小时起1 元/小时。
3.三类地区: (1)工作日:①高峰时段首小时 5 元,第二小时起0.5 元/半小时。②非高峰时段 0.5 元/小时。 (2)非工作日:首小时 3 元,第二小时起0.5 元/小时。
二、上述收费标准为小车基准收费标准,大车、超大型车的基准收费标准分别为小车的 2 倍、3 倍,经营者可以在不超过相应基准收费标准的范围内制定具体价格。
三、上述标准以“小时”或者“半小时”为计费单位连续计算停放时间,不足一个计费单位的按一个计费单位计算。对停放时间跨越高峰时段与非高峰时段或工作日与非工作日的车辆,收费按各时段停放时间分别计算再加总。
四、非营利性医院、公办学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益性单位配套停车设施内停车不足 30 分钟(含 30 分钟)的,或者进入其他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设施 15 分钟以内(含 15 分钟)的车辆,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五、交通枢纽、旅游景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等的配套停车设施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收费文件。
见下表。
深圳市停车场收费标准(交通枢纽、旅游景点)类型 停车场名称 收费标准车站、 码头、 机场 罗湖火车站 通港停车场
一、小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高峰时段(6:30-24:00):第一小时10元,第二小时起 5 元/半小时;非高峰时段(24:00-次日6:30):第一小时10 元,第二小时起 2.5 元/半小时。大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经营公司按照不超过上述标准两倍幅度内自行确定。跨高峰期与非高峰期时段之间的半小时,按照跨时段前的收费标准计费。
二、机动车停放时间不超过 15 分钟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深圳北站枢纽 停车场 一、小型车辆:第一小时 10 元,工作日第一小时后加收2元/半小时,非工作日第一小时后加收 3 元/半小时。以上收费按停放时间累计收取,不设上限。 二、大型车辆:深圳北站交通枢纽西广场一层大巴停车场:第一小时10元,第一小时后,加收 2 元/半小时,全天最高收费80 元。三、机动车停放时间不超过 15 分钟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深圳机场福永 码头停车场 一、小车:第一小时 10 元,自第一小时后2 元/小时;连续停放时间超过 24 小时后按 3 元/小时加收;每天最高收费标准为50 元。大车:第一小时 20 元,自第一小时后 4 元/小时;连续停放时间超过24小时后按 6 元/小时加收;每天最高收费标准为100 元。二、机动车停放时间不超过 15 分钟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深圳机场航站 楼停车场 一、小型车辆:第一小时 10 元,自第一小时后2 元/小时,连续停放时间超过 24 小时后按 3 元/小时计费;大型车辆:第一小时20元,自第一小时后 4 元/小时,连续停放时间超过24 小时后按6 元/小时计费。二、机动车停放时间不超过 15 分钟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深圳机场商务 贵宾楼停车场 一、首小时收费内收费 10 元,第二小时起5 元/半小时。二、机动车停放时间不超过 15 分钟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蛇口邮轮中心 停车场 一、小车每小时 5 元,大车每小时 10 元。二、机动车停放时间不超过 15 分钟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坪山汽车总站 停车场 一、小型车辆:第一小时 10 元,第二小时起1 元/每小时;大型车辆:第一小时 10 元,第二小时起 2 元/每小时。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部分,小车每小时收费 2 元,大车每小时收费4 元。二、机动车停放时间不超过 30 分钟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坪山汽车交通 枢纽社会停车 场 一、小型车辆:第一小时 5 元,第二小时起0.5 元/半小时;大型车辆:第一小时 10 元,第二小时起 1 元/半小时。二、机动车停放时间不超过 15 分钟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口岸 海关货检区和 莲塘口岸室内 停车场 一、皇岗口岸出境报关大货车停车场、文锦渡口岸地面货检停车场和其他有合法资质的陆路口岸海关货检区停车场:小车第一小时10元,第二小时起 2 元/半小时,大车和超大型车由经营者在不超过小车收费两倍和三倍幅度内自行确定。 类型 停车场名称 收费标准口岸 海关货检区和 莲塘口岸室内 停车场 (接上表)三、莲塘口岸室内停车场:高峰期第一小时10元,第二小时起 5 元/半小时;非高峰期第一小时10 元,第二小时起2.5元/半小时,高峰期与非高峰期的界定,以政府有关部门对外公布的莲塘口岸通闸和关闸时间时段为准。 四、机动车停放时间不超过 15 分钟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深威公司 停车场 一、小车:首小时 10 元,第二小时起2 元/半小时;大车和超大型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经营公司在不超过小车收费两倍和三倍幅度内自行确定。 二、机动车停放时间不超过 15 分钟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福田口岸 停车场 一、高峰期(6:30-22:30):首小时收费10 元,第一小时后5元/半小时;非高峰期(22:30-次日 6:30):首小时收费10 元,第一小时后2.5元/半小时。 二、机动车停放时间不超过 15 分钟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深圳湾口岸 停车场 一、小车:首小时收费 10 元,第一小时后5 元/半小时,不设收费上限;大车:首小时收费 20 元,第一小时后10 元/半小时,不设收费上限。二、机动车停放时间不超过 15 分钟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罗湖口岸交通 楼、文锦渡口 岸停车楼、皇 岗口岸出境报 关大货车和货 检区小车 停车场 一、罗湖口岸交通楼:高峰时段(6:30-24:00):第一小时10元,第二小时起 5 元/半小时;非高峰时段(24:00-6:30):第一小时10 元,第二小时起 2.5 元/半小时。 二、文锦渡口岸停车楼:高峰时段(7:00-22:00):第一小时10元,第二小时起 3 元/半小时;非高峰时段(22:00-次日7:00):第一小时10元,第二小时起 1.5 元/半小时。文锦渡口岸地面货检停车场:按照皇岗口岸出境报关大货车停车场和货检区小车停车场收费标准执行。三、皇岗口岸出境报关大货车停车场、货检区小车停车场:小车第一小时 10 元,第二小时起 2 元/半小时。大车和超大型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停车场经营者在不超过小车收费两倍和三倍幅度内自行确定。四、机动车停放时间不超过 15 分钟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旅游 景点 海上田园 停车场 一、小车每次 10 元,大车每次 20 元。二、机动车停放时间不超过 15 分钟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欢乐谷 停车场 一、停放时间在 8:00—24:00 的,小车收费20 元/次,大车(含中巴)收费 40 元/次;停放时间在 0:00—8:00 的,不论车型,均为1元/小时。 二、车辆停放时间 15 分钟内,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民俗村 停车场 一、停放时间在 8:00-24:00 的,小车收费20 元/次,大车收费40元/次;停放时间在 0:00-8:00 的,小车、大车均按1 元/小时加收。二、机动车停放时间不超过 15 分钟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类型 停车场名称 收费标准旅游 景点 世界之窗 停车场 一、8:00-24:00,小型车辆 20 元/次,大型车辆40 元/次0:00-8:00,小(大)型车辆 1 元/小时。二、机动车停放时间不超过 15 分钟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仙湖植物园 多层停车场 一、入园游客车辆首 2 小时免费,超出停放时间的,收费标准:小车不超过 5 元/次·天,大车(含中巴)不超过10 元/次·天。二、非入园游客车辆临时停放收费标准:小车首小时5 元,之后每小时加收 1 元。机动车停放时间不超过 15 分钟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三、机动车停放时间跨一个自然日的,按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执行。光明农场大观 园停车场 一、小型车辆:三小时内每次 10 元,停放时间超过三小时每次15元。大型车辆:三小时内每次 20 元,停放时间超过三小时每次30元。二、机动车停放时间不超过 30 分钟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山水田园实业 停车场 一、小车首小时内 10 元,第二小时起1 元/小时。大车停放标准由经营公司按照不超过小车收费标准两倍的幅度内自行确定。二、机动车停放时间不超过 30 分钟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东部地区旅游 景点配套 停车场 一、适用范围为盐田区和大鹏新区内旅游景点(游览参观点)配套停车场,具体停车场名录以盐田区、大鹏新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公布的为准。 二、盐田区:(旅游旺季每年 5 月 1 日-10 月31 日)首小时收费10元,第二小时起按 3 元/半小时加收;(旅游淡季每年11 月1 日-次年4月30 日)首小时收费 5 元,第二小时起按1.5 元/半小时加收。大鹏新区:(旅游旺季)首小时内 10 元,第二小时起按2 元/半小时加收;(旅游淡季)首小时内 5 元,第二小时起按 1 元/半小时加收。大车停放收费为上述标准的两倍。 三、机动车停放时间不超过 15 分钟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野生动物园停 车场 一、小型车辆 20 元/天;大型车辆 40 元/天。二、机动车停放时间不超过 15 分钟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医疗 机构 非营利性医疗 机构配套停车 场 一、高峰时段(7:30-19:30):就诊人员车辆(限1 辆)10元/辆·次,当日高峰时段内多次进场不再另外收费;非就诊人员车辆第一小时内15元/辆,超过部分每半小时 3 元。非高峰时段(19:30-次日7:30):就诊人员车辆 5 元/辆·次,当日非高峰时段内多次进场不再另外收费;非就诊人员车辆 10 元/辆·次。 二、就诊人员车辆跨高峰时段与非高峰时段停放不超过12小时的,最高收费 10 元/辆·次,超过 12 小时的,则按正常跨段计费标准收费。三、大车可按上述相应高峰、非高峰时段小车收费标准加倍收费。四、机动车停放时间不超过 30 分钟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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